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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宅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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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宅逾制

秦汉时指占田数量和宅第规模超过应得标准的行为。秦汉时,封建国家为维护封建等级秩序,对官僚贵族及豪富吏民田宅数量规模均有规定,秦自商鞅变法时即“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史记·商君列传》)。西汉哀帝初议“限田”,对公卿以至豪富吏民占田数量也有具体规定。封建国家为防止僭侈逾制,曾采取种种措施。武帝时设置刺史检察郡国,以六条问事,其中第一条即为“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但收效甚微。东汉初年,河南南阳宗室近臣即田宅逾制,不可为准。以后历朝各有定制,明清时帝王、百官至民间百姓居住房屋,俱有定制。超过所定制度,即为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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