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榷
又称榷酒酤、榷酤、酤酒。官府对酒类的专卖政策。《秦律》已有“酤酒”一词,但仅限于在农村禁止卖酒,专卖政策则始行于汉武帝天汉三年(前98)。其办法主要是由官府提供原料和法式,交私人酿造,产品由官府经销。时与官营盐、铁并称“三业”,为汉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昭帝始元六年(前81)盐铁之议后,罢郡国榷酤,改收酒税。王莽始建国二年(10),恢复榷酒,为“六筦之一”。地皇三年(22)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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