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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代地主对租佃农民的一种剥削方式。《汉书·食货志》:“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即佃农要把当年收获物的十分之五作为地租交给地主(一说以平均年产量计算),其剥削率为百分之百。这种分成租佃制是秦汉时期较普遍的剥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