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婕妤受谗;对问有理,得赐黄金百斤;为避祸自求退处东宫,作《自悼赋》以自伤悼。
公元-18年 十一月
班婕妤受谗;对问有理,得赐黄金百斤;为避祸自求退处东宫,作《自悼赋》以自伤悼。
《汉书•外戚传》卷九十七下:“鸿嘉三年,赵飞燕谮告许皇后、班婕妤挟媚道,祝诅后宫,詈及主上。许皇后坐废。考问班婕妤,婕妤对曰:‘妾闻“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修正尚未蒙福,为邪欲以何望? 使鬼神有知,不受不臣之诉;如其无知,诉之何益? 故不为也。’上善其对,怜悯之,赐黄金百斤。赵氏姊弟骄妒,婕妤恐久见危,求共养太后长信宫,上许焉。婕妤退处东宫,作赋自伤悼。”按,《汉书•成帝纪》卷十云“冬十一月甲寅,皇后许氏废”,当为此时事;《资治通鉴》卷三十一系于此月,是。朱熹:“《自悼赋》者,汉孝成班婕妤之所作也。班氏世世以儒学显,婕妤以选入宫。贵幸,尝从游后庭,帝召欲与同辇载,辞曰:‘观古图画,贤圣之君皆有名臣在侧,三代末主乃有嬖女,今欲同辇,得无近似之乎?’上善其言而止。婕妤诵《诗》及《窈窕》《德象》《女师》之篇。每进见上疏,依则古礼。后赵飞燕娣弟自微贱兴,婕妤稀复进见。飞燕遂谮婕妤祝诅。主上考问婕妤,婕妤对曰:‘妾闻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修正尚未蒙福,为邪欲以何望? 使鬼神有知,不受不臣之诉;如其无知,诉之何益? 故不为也。’上善其对,事遂释。然婕妤恐久终见危,求得共养太后长信宫,因作赋以自悼。归来子以为:‘其词甚古,而侵寻于楚人,非特妇人女子之能言者’,是固然矣。至其情虽出于幽怨,而能引分以自安,援古以自慰,和平中正,终不过于惨伤。又其德性之美,学问之力,有过人者,则论者有不及也。呜呼,贤哉!《柏舟》《绿衣》,见彔于经,其词义之美,殆不过此云。"(《楚辞后语•自悼赋第十五》卷二)
- 左辅署颍州府知府。
- 宋翔凤自江右来楚访瞿中溶,以诗见赠。
- 昇寅奉使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爱满。
- 鲍廷博以进呈所刻《知不足斋丛书》二十六集,得赏举人。
- 初三日,边浴礼(1813—?)生。
- 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 初八日,黄钺简放山东乡试正考官。
- 吕璜抵庆元县令任。
- 段玉裁为桂馥作《札朴序》。
- 王引之授太仆寺卿。
- 十一日,康基田偕邹炳泰赴顺天府鹿鸣筵宴。
- 十五日,天理教起义军攻入紫禁城。
- 林则徐代张师诚勘定《御制全史诗疏》。
- 潘奕隽游青浦,改琦来晤。
- 潘世恩调补户部尚书,旋署吏部尚书。
- 乡试。
- 石韫玉与黄丕烈游西山,有和韵五古八首。
- 二十三日,庄逵吉卒,年五十四。
- 上谕禁毁稗官小说。
- 稽,因其词多俚鄙,市井粗解识字之徒,手挟一册,薰染既久,斗狠淫邪之习,皆出于此,实为风俗人心之害,坊肆刊刻售卖,本干例禁,并著实力稽查销毁,勿得视为具文。
- 钱大昭卒,年六十九。
- 童槐授陕西道监察御史。
- 焦循作《易图略自序》、《易通释自序》。
- 十四日,康基田卒,年八十六。
- 二十一日,万承风卒,年六十一。
- 公元1813年。
- 月),加太傅(加赠在道光十二年十一月)。
- 禁开设小说坊肆及扮演好勇斗狠各杂剧。
- 清廷复滑县,天理教起义失败。
- 恽敬由吴城至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