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四十八岁,下狱;无钱自赎,交游莫救,终遭腐刑;思及前贤,发愤著书;然每念斯
公元-98年 是年
司马迁四十八岁,下狱;无钱自赎,交游莫救,终遭腐刑;思及前贤,发愤著书;然每念斯耻,汗下沾衣。
《汉书•李陵传》卷五十四:“上以迁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报任少卿书》:“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身非木石,独与法吏为伍,深幽囹圄之中,谁可告诉者!……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戹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氏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及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适会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然此可为智者道,难为俗人言也。……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戮笑,汙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 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如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身直为闺阁之臣,宁得自引深臧于岩穴邪!故且从俗浮湛,与时俯仰,以通其狂惑。”《史记•太史公自序》卷一百三十:“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戹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于是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自黄帝始。”按,以《汉书•李陵传》及一般常识而言,司马迁去岁夏在武帝面前为李陵开脱,下狱似应自其对问之后始,故《资治通鉴》卷二十一天汉二年五月叙其对问后即言“下其腐刑”,然司马迁本人言“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七年”,《集解》引徐广曰“天汉三年”,《正义》案“从太初元年至天汉三年,乃七年也”,则下狱及施刑均在此年。
- [9]曹旭:《诗品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 [10]《诗式校注》,李壮鹰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
- [11]具体情形可参看王邦维《谢灵运〈十四音训叙〉辑考》,北京大学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编:《国学研究》第3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 [12]僧佑:《出三藏记集》卷第八。
- [13]见李善注《文选》卷五十九《碑文》之《头陀寺碑文》之李善注之引文,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
- [14]慧皎《高僧传》卷第六《义解三》之《晋庐山释慧远》说:“陈郡谢灵运负才傲俗,少所推崇。
- [15]僧佑:《出三藏记集》卷第十。
- [16]参见《宋书•隐逸传》载雷次宗“少入庐山,事沙门释慧远”,他与子侄书以言所守,曰:“爰有山水之好,悟言之欢,实足以通理辅性,成夫亹亹之业,乐以忘忧,不知朝日之晏矣。
- [17]《弘明集》卷第三载宗炳《答何承天书》说:“佛经所谓现在不住矣,诚能明之,则物我常虚,岂非理之奥耶?盖悟之者寡,故不以为教本耳,支公所谓未与佛同也。
- [18]《石门新营所住四面高山回溪石濑茂林修竹诗》。
- [19]按《南齐书•武陵昭王晔传》记载萧道成第五子萧晔学谢灵运体,萧道成评价说:“见汝二十字,诸儿作中最为优者。
- 元明帝卒,皇太子拓跋焘即皇帝位,是为太武帝。
- 崔浩为太武帝左右忌恨,共排毁之。
- 公年424年(宋少帝景平二年宋文帝元嘉元年魏太武帝始光元年甲子)。
- 元嘉共30年。
- 颜延之出为始兴太守。
- 少帝遭废弑。
- 在政治漩涡之中,傅亮心迹微妙隐晦。
- 释智猛始从天竺还凉州。
- 太武帝崇奉天师道。
- 诏天下寺改名招提。
- 徐羡之、傅亮等招致嫉恨。
- 戴颙、宗炳隐逸自处。
- 崔浩进爵东郡公,拜太常卿。
- 元嘉三年正月下诏治徐羡之、傅亮、谢晦废弑之罪,徐羡之畏罪自杀;傅亮被诛,时年五十三。
- 谢晦之死,颇具文学意味。
- 臣阶缘幸会,蒙武皇帝殊常之眷,外闻政事,内谋帷幄,经纶夷险,毗赞王业,预佐命之勋,膺河山之赏。
- 臣忝居蕃任,乃诚匪懈,为政小大,必先启闻。
- 臣等见任先帝,垂二十载,小心谨慎,无纤介之愆,伏事甫尔,而婴若斯之罪。
- ……晦檄京邑曰:王室多故,祸难荐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