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朔作《戒子诗》;谏武帝“远巧佞,退谗言”;卒,年七十二(前161—前90?)。
公元-90年 是年
东方朔作《戒子诗》;谏武帝“远巧佞,退谗言”;卒,年七十二(前161—前90?)。
《汉书•东方朔传》卷六十五:“刘向言少时数问长老贤人通于事及朔时者,皆曰朔口谐倡辩,不能持论,喜为庸人诵说,故令后世多传闻者。而杨雄亦以为朔言不纯师,行为纯德,其流风遗书蔑如也。然朔名过实者,以其诙达多端,不名一行,应谐似优,不穷似智,正谏似直,秽德似隐。非夷齐而是柳下惠,戒其子以上容:‘首阳为拙,柱下为工,饱食安步,以仕易农;依隐玩世,诡时不逢。’其滑稽之雄乎!朔之诙谐,逢占射覆,其事浮浅,行于众庶,童儿牧竖莫不眩耀,而后世好事者因取奇言怪语附著之朔,故详隶焉。”《史记•滑稽列传》卷一百二十六褚先生补曰:“至老,朔且死时,谏曰:‘《诗》云:“营营青蝇,止于蕃,恺悌君子,无信谗言。谗言罔极,交乱四国。”愿陛下远巧佞,退谗言。’帝曰:‘今顾东方朔多善言?’怪之。居无几何,朔果病死。传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此之谓也。'”按,《史记索隐•孝武本纪第十二》云:“桓谭《新论》以为‘太史公造书,书成,示东方朔。朔为平定,因署其下。太史公者,皆朔所加之者也。'”桓谭谓“太史公者,皆朔所加之者也”,未必可信,然东方朔以职务言,与司马迁同朝为官,共侍武帝左右;以年龄言,又长司马迁十六岁,足称长者;以才学言,饱读经书,学识渊博,故司马迁将《史记》一稿示之,不无可能。《史记》此年书成(见下条),东方朔此后事,不见载记,疑其卒于此年。又,《戒子诗》当为其辞世时作,姑系于此。
- 蒋济复为东中郎将,代领曹仁兵。
- 曹丕作《敕还师诏》《以蒋济为东中郎将代领曹仁兵诏》。
- 蜀汉昭烈帝刘备病笃,命垂相诸葛亮辅太子,旋崩于永安(161—223);诸葛亮奉丧还成都。
- 曹丕作《鹈鹕集灵芝池诏》。
- 华歆荐管宁。
- 曹丕公车特征管宁,诏拜其为太中大夫。
- 管宁举家浮海还郡;行前,封还公孙氏历年馈赠;上书辞太中大夫。
- 王朗荐杨彪,且称疾让位。
- 曹丕作《止王朗让位诏》。
- 曹植与曹彪、曹彰朝京都。
- 曹植作《上责躬应诏诗表》《责躬诗》《应诏诗》。
- 刘备子刘禅即位于成都,改元建兴,是为蜀后主。
- 诸葛亮封武乡侯,领益州牧;作《上言追尊甘夫人为昭烈皇后》。
- 杜琼拜谏议大夫。
- 谯周为劝学从事。
- 曹丕览曹植《上责躬应诏诗表》,嘉其辞义,优诏答勉之。
- 曹植作《任城王诔》。
- 王朗奉诏作《与孔明书》《与文休书(前夏有书而未达)》。
- 诸葛亮得魏华欲、王朗、陈群诸人书,不报,而作《正议》。
- 曹植、曹彪还国,曹植作《赠白马王彪》。
- 曹彪作《答东阿王诗》。
- 曹植归鄄城,作《杂诗》。
- 曹植徙封雍丘王,作《袭封雍丘王表》。
- 曹丕以钟繇为太尉;校猎于荥阳,东巡。
- 曹王据有司奏,改汉乐舞名。
- 王朗、钟繇上表荐张登,曹王作(以张登为太官令诏》。
- 曹丕幸许昌宫。
- 诸葛亮遣邓芝修好于吴。
- 曹丕赐山阳公夫人、女食邑各五百户。
- 陈群约五十六岁,徙尚书令;巧对曹王之问,曹丕益重之,进其爵为颍乡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