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清光绪三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1907.3.7)订于北京。为筑广州至九龙边界铁路,清政府向英国中英公司借款一百五十万英镑,九四折实付,年息五厘,三十年为期,以铁路作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