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益之法
汉武帝时颁行的法令,内容为惩处朝臣阿附诸侯为其谋利或与诸侯结党的违法行为。据《汉书·诸侯王表》,武帝时因衡山王、淮南王谋反,为削夺诸侯王势力,遂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颜师古注引张晏曰:“律郑氏说,封诸侯过限曰附益,或曰阿媚王侯,有重法也。”颜师古注:“附益者,盖取孔子云‘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之义也,皆背正法而厚于私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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