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保
科举考试用语。又称结款通保。唐代乡贡举人送到尚书省后,互相进行人品德行的担保,称“合保”。其制,举人到省后,于礼部缴纳家状,然后五人为单位互相保结。李肇《唐国史补》:“将试,各相保任,谓之合保。”合保后,在对应举者人品德行进行审查中,如发现有互相隐蔽者,则三年不得赴举。合保的有关文书,称“保辩识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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