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又称“污染转嫁”。通常指经济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将本国的污染转嫁给其他国家的行为。例如,将在本国不准许开办的污染严重的企业或不能销售的污染产品转移至其他国家开办或出售;将在本国难以处理的废弃物转移到他国处置。为防止此类公害输出造成的污染转移及由此而产生的国际纠纷,*《巴塞尔公约》已作出某些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