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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1989年3月22日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的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1992年5月生效。旨在遏止危险废料越境转移。但规定如有必要越境转移,出口国须事先向进口国通报废料的性质和数量,并须持有进口国政府的批准书。1990年3月中国在公约上签字。1996年有一百多个签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