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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信條

十九信條   shí jiǔ xìn tiáo
指1911年(宣统三年)11月清政府为对抗武昌起义而颁布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武昌起义爆发,清朝贵族为保持其垂亡的封建皇朝,玩弄立宪骗局,宣布实行责任内阁制,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皇室经费听由国会决议,皇帝权限和皇室大典由宪法规定,但仍规定皇位世袭,不受侵犯。皇帝有权任命总理和国务大臣,海陆军直接由皇帝统帅。对人民的权利只字未提。
参见:十九信条

扫描版:「十九信條」在《汉语大词典》第812页 第1卷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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