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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贸易中,由出口方开出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在实践中,由于托收汇票大多数是跟单汇票,故又称“跟单托收”。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开具的汇票是以进口方为付款人,银行对付款人是否付款不负责任。故只适合于对买方的资信和支付能力及对方国家的外汇管制政策有相当了解和把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