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天爵任职期间,沙可学、高明、葛元哲辟为江浙行省掾。
公元1349年 十月
苏天爵任职期间,沙可学、高明、葛元哲辟为江浙行省掾。
杨维桢《送沙可学序》:“我国家混一天下,地大民众,既内立中书以总其纲,外复设行省十以分其治,而方面之重,土贡之多,江浙实居最省。故厘其地者,其人为难耳。某年,某官来总行省事,求从事掾之贤能者,首得一人焉,曰沙可学氏;又得一人焉,曰高则诚氏;又得一人焉,曰葛元哲氏。三人者用而浙称治。盖三人者,天府登其乡书,大廷崇其高等,而拜进士出身,赐任州理佐理之职者也。……今某官之求贤能掾于三人者,始能罗而致之以礼,三人者又能终不负其所求,而相与以有成也。则三人者,岂果利于年劳而私便其身图者耶?”(《东维子集》卷五)赵汸《送高则诚归永嘉序》:“高君则诚,学博而深,文高而赡,自为举子,已为学者所归,及登进士第,调官括苍郡录事。学道爱人,治教具修,郡守前宪副徐公深敬异之。比满,不忍听其去,即学宫设绛帐,身率子弟迎君而请业焉。行中书闻其名,辟丞相掾。儒生称其才华,法吏推其练达,而君亦雅以名节自励,公卿大夫咸器君行能。每他掾有故,辄以兼其事。君稽典册,定是非,酬应如流,意所不可,辄上政事堂,慷慨求去。时东南又安,藩府无事,参政赵郡苏公方以文治作兴其人,君与临川葛元哲俱见称誉,日承言议,声闻益隆矣。”(《东山存稿》卷二)
- 宋夏辽关系有所改善。
- 八月旦,米芾跋赵明诚所藏《集古录跋尾》。
- 初九日,苏辙独酌,作诗三首。
- 苏辙作《颍滨遗老传》。
- 二十三日,大雪,苏辙作诗,诉当十钱病民。
- 从大臣薛昂言,宋立武士贡法。
- 辽封耶律俨为漆水郡王。
- 广西黎洞蛮内附。
- 陈与义十七岁,在太学。
- 晏几道(1030?一1106)卒。
- 宋徽宗复用蔡京。
- 梁子美因市北珠以进宫。
- 上元日,苏辙不出户外,在家作诗,抒写晚年之闲适生活。
- 宋徽宗崇尚道教。
- 于仙姑与虞仙姑。
- 丁亥(二十日),苏辙生日,苏辙在家作诗追忆平生。
- 八行取士与八刑之罪。
- 赵挺之(1040一1107)卒。
- 梦得入对巧设问,徽宗命为起居郎。
- 因谢人惠千叶牡丹,又移陈州千叶牡丹二本,苏辙喜而作诗。
- 同卷,《移陈州牡丹偶得千叶二本喜作》:“小圃初开清瀷岸,名花近取宛秋城。
- 皇子赵构(1107一1187)生。
- 宋设置庭、孚二州。
- 徽宗赐上舍生及第。
- 蚕眠、麦熟时节,文氏外孙入村收麦,苏辙作诗记之。
- 同卷,《文氏外孙入村收麦》:“欲收新麦继陈谷,赖有诸孙替老人。
- 宋括全国漏丁。
- 苏辙于初一日,赋诗诉蚕妇、田父之苦。
- 同卷,《杀麦二首》,其一:“麦辛十分热,雨过三日淫。
- 李清照本年二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