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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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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纸

土官授职凭证(类似委任状而记录有关事项)。清制:凡投诚归顺钦准承袭或封赐的土官,须由兵部武选清吏司给予“号纸”,上书功次来历,宗派亲疏及所授职名。经兵部在此与所存《世职顶辈簿》专页骑缝用印,即将印一半盖在簿上,一半盖在号纸上,后交土官收执作为任职凭证。如遇子孙袭替,经省都使司验明起文,携带赴部,对照《世职顶辈簿》,相符,即予奏明袭替。又将袭替年月,顶辈情况填注于所给号纸之上。遇有水火盗贼损失等事故,由所在官司发给执照赴部,查明另给。如遇犯罪革职或故绝,则由官衙详具缘由,粘连号纸呈缴兵部,以凭查革注销。如有宗派冒混等情弊,一经查出,即行参究。



溪处甸长官司
溜索
滦河
滚井
滨海女直
溶江芝子平茶等处长官司
滍水蛮
猷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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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务员
毼
慈爽
慈灯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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