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掌教制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掌教),传呼礼拜的穆安津(赞教),执掌教法的海推布(协教)。此类教职初为推举产生,官府任命。到元代(一说明代),在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地方逐渐演变为父传子、子传孙的世袭制。
- 马带轩
- 马虎山
- 马虎臣
- 马明仁
- 马明心
- 马明阳
- 马易之
- 马昂夫
- 马忠辰
- 马忠良
- 马忠效
- 马牧城
- 马和福
- 马秉良
- 马河图
- 马宗元
- 马宗融
- 马绍融
- 马草田
- 马思齐
- 马哈木
- 马哈麻
- 马重英
- 马祖常
- 马架子
- 马院司
- 马诚方
- 马首山
- 马梅虎
- 马格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