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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馈遗,归必增物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