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
①宋代受雇从事家务劳动或生产劳动的男仆役称人力,女仆役称女使。受雇时签订“雇契”,规定雇募年限。人力是一种数量较多的社会成员,某些寺院也雇募。人力、女使的社会地位与佃客相近。法律规定,主人与人力、女使、佃客在身份上有严格的尊卑之分。主人处罚有“愆犯”的人力和女使致死,不一定判处死刑;而人力和女使侵犯主人,就必须加等论罪。对于主人的某些犯罪行为,人力和女使也无权告发。②宋代州役之一。参见“散从”。
【检索人力 ==>】 古籍全文检索:人力
全站站内检索:人力
- 沈荩
- 沈勃
- 沈括
- 沈重
- 沈复
- 沈度
- 沈炼
- 沈炯
- 沈起
- 沈晦
- 沈铨
- 沈鹿
- 沈焕
- 沈越
- 沈斌
- 沈溍
- 沈㴶
- 沈鲤
- 沈璟
- 沈一贯
- 沈大成
- 沈与求
- 沈万三
- 沈千运
- 沈之问
- 沈子蕃
- 沈云沛
- 沈云英
- 沈文秀
- 沈文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