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
明清征税的标准和实施条例。施用于钞关和海关。明景泰二年(1451)曾定估计价值收税条例。清代各钞关征收方法和标准不尽相同。皆令管关官员详刻木榜竖立关口街市,并责令地方官将税则刊印小册,每本作价二分,听行户发卖。商民照则完税。若关员或地方官不遵制执行,许督抚查参治罪。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设海关后,又定海关税则。鸦片战争后,海关增多,洋货大量涌入。道光二十三年(1843)定洋货税则,值百征五。后屡有变动。
【检索税则 ==>】 古籍全文检索:税则
全站站内检索:税则
- 司马炎
- 司马浅
- 司马法
- 司马宗
- 司马承
- 司马绍
- 司马柬
- 司马威
- 司马昱
- 司马昭
- 司马勋
- 司马保
- 司马衍
- 司马亮
- 司马奕
- 司马炽
- 司马恬
- 司马祐
- 司马耕
- 司马泰
- 司马晃
- 司马晏
- 司马虓
- 司马衷
- 司马唐
- 司马悍
- 司马悦
- 司马朗
- 司马谈
- 司马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