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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象传》。《易传》篇名。“十翼”的二篇。内容为解释六十四卦之卦名,卦义及爻辞。随经分上下两篇,共四百五十条。其中大象解释六十四卦卦名、卦义,皆以卦象为依据;小象解释三百八十六爻爻辞,多以爻象为依据。“象”即形象。《易传》作者认为,《易经》之卦和爻都是一种“象”,用以摹拟、描写客观事物及其发展变化,包含着一定的吉凶休咎之内容。故对每卦及其爻辞所作的解释,称之为“象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