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合同
又称“合办道胜银行合同”。清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1896.9.2)驻俄公使许景澄与华俄道胜银行在柏林签订。共五款。中国入股库平银五百万两,赔赚照股摊认;利润在各总办提出花红后,中国与华俄道胜银行按股摊分,惟各应从中提出一成作为公债;银行月总、年总核准后,随时交中国所派东省铁路总办查核转呈;若银行收歇,除中国政府已折耗股本,本银照数归还。
【检索银行合同 ==>】 古籍全文检索:银行合同
全站站内检索:银行合同
- 郎
- 郎中
- 郎火
- 郎尹
- 郎吏
- 郎岌
- 郎君
- 郎坦
- 郎茂
- 郎官
- 郎将
- 郎曹
- 郎瑛
- 郎喀
- 郎𫗱
- 郎署
- 郎士元
- 郎中令
- 郎世宁
- 郎仔辖
- 郎达玛
- 郎廷佐
- 郎廷相
- 郎岱厅
- 郎潜纪闻
- 郎官石柱记
- 郎官石柱题名
- 诗
- 诗史
- 诗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