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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以茶叶交换西藏、青海及四川西北部少数民族之马匹,称茶马。洪武中,设茶马司于秦、洮、河、雅诸州(今甘肃、四川境内)掌管其事,发给少数民族金牌信符作为交易凭证,严禁私人运茶出境与之交易。后茶马司间有改置,金牌信符之制亦废弃不用,而茶马交易一直进行。所得马匹为明官马的重要来源之一。清沿明制。西北地区哈萨克、蒙古等少数民族,每年到甘肃、四川边界地方,以马匹交换茶叶。被选购之马匹,亦谓之茶马。茶马用途,初分拨边远驿站和一些省的军营,后改由管理茶马衙门将每年茶马数目及拨给何处奏闻,请旨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