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唐时关于各级职官品级的法令。共分正、从九品。自四品至九品,每品又分上下二阶,通称九品三十阶。自唐初至玄宗时,曾几度改定,各官的品级有所升降。令文散见于《唐六典》、《通典》、《唐会要》、《旧唐书·职官志》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