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清制,亲王、世子、郡王的侧室,凡生有子女者,可封侧福晋,额定亲王四人,世子、郡王三人,其冠服比福晋降一等。奉特旨赏给者不拘额数。每年一次由宗人府汇奏请封,咨送礼部入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