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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近人章炳麟撰。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严复翻译英人甄克思(E.Jenks)著《社会通诠》,为君主立宪提供理论和历史依据。章氏于三十三年撰写是篇,指出《社会通诠》所列举宗法社会四个特点与中国固有的宗法特点不相符合,中国早已不是宗法社会,因而不是反对宗法的“改教”之类的问题,而是反对满族的民族革命问题。但篇中对甄克思所提出的图腾社会、宗法社会、军国主义三大社会形式和阶段的说法,并未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