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清光绪三十年(1904)制订。共计二十条。章程规定,按照中小学课程门目分类编纂课本,即经学、史学、地理、修身伦理、诸子、文章、诗学等课本,共计七门。对每门课本的主要内容、编纂宗旨原则、方法步骤均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