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又称“国家预算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规定预算收支范围和预算管理职权的一项根本制度。正确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支范围和规定预算管理职权,使各级政府在财政方面的责萭呙芮薪岷掀鹄矗俳窬煤蜕缁岬姆⒄埂N夜敌泄闹掷嘈偷牟普逯疲?1)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2)以中央集权为主,适当下放财权;(3)多种形式的包干;(4)以分税制为基本形式。我国于1994年开始实行以分税制为基本形式的财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