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反映一定时期内已婚妇女已采取节育措施的频度指标。指某地某年每百个已婚有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中已采取节育措施的妇女人数。计算公式为: 节育率=×100% 其中,已婚有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在我国是指不满50周岁的已婚妇女中扣除丧偶、离婚、绝经及原发性不孕症等的妇女数。不论男方或女方,只要一方采取节育措施,统计时均按女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