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简称“脚色”。中国旧时一种力租形式。江苏宝山、嘉定(今均属上海市)等县流行。地主或富农将土地租给农民时,规定每亩佃户须自带工具为地主服劳役二十日至五十余日不等。农忙季节须先为地主耕作,然后再耕所租田地。这种租田名脚色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