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原始社会群婚的低级形式。19世纪还广泛流行于澳大利亚土著居民中,故亦称“澳大利亚级别婚”。其特点:一个部落划分为若干婚姻级(二、四、八级不等),每个级别内部以及通婚级别以外的性关系受到禁止;一级别的每个男子同另一与之通婚级别的每个女子是天生的夫妻关系。在婚级部落中,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以及同胞兄弟姊妹间的性关系。婚级愈多,近亲婚配的可能就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