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一国在征税方面所行使的权力。分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按前一原则,对一切来源于或存在于本国领域内的应税收入、所得或财产,不论其属于本国人或外国人,均须征税,通称“地域管辖权”,亦称“来源管辖权”。按后一原则,对本国公民或居民的一切应税收入、所得或财产,不论其来源于或存在于本国还是外国,均须征税,通称“居民(公民)管辖权”,亦称“居住管辖权”。世界各国,大多同时并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公民)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