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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设立,辛亥革命后沿置。除涉及外交支用税项外,所有关于海关关税事务,统归税务处核办,并指挥地方海关监督和通过总税务司间接指挥地方税务司。设督办一,会办一,提调一,但实权均为外籍的总税务司所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