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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名称为《一九一六年菲律宾自治法》。美国改革菲律宾殖民管理制度的立法。由众议员琼斯(William Atkinson Jones)提出,故名。1916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主要内容为:撤销美菲合组的菲律宾委员会,建立参议院,原立穉嵋楦奈谝樵海徊巍⒅诹皆河裳【俨哂辛⒎ㄈǎ?u>美国总督拥有否决权并掌握行政权;一俟菲律宾成立“稳定政府”,美国将准其“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