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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族在氏族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组织。“猛安”为部落单位,“谋克”为氏族单位。一猛安包括八至十个谋克,其首领都称为“勃极烈”。在阿骨打建立金政权的前一年(1114年),又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此后,女真统治者进入中原,猛安谋克制度又推广于“归附降人”,包括汉人和契丹人。金熙宗以后成为军事编制、生产单位和地方行政机构三位一体的封建化组织。宣宗南迁后,猛安谋克趋于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