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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指在船舶航行的水域救助遇险船舶、人员、货物的行为。特指对海上财物(船舶、货物)按契约进行的救助活动。通常以被救船船长(代表船舶、货主和运费负担者的利益)为一方,救助人(或其代表)为另一方,签订海难救助契约。其内容包括双方所应遵守的事项,报酬方式,发生争议时的仲裁机构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