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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主权国家划定的、经过法定程序容许倾倒废物的特定海域。是避免和减轻海洋污染损害的重要法律措施。1985年中国颁布的《海洋倾废管理条例》规定,海洋倾废区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按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划出,报国务院批准确定。向海洋倾倒废物,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许可证后到指定的海洋倾废区进行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