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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国家法律规定法官终身任职,中途不被无故免职的制度。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提出,以保障法官独立审判,不受行政机关干涉,以示司法尊严。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定为制度,如美国宪法规定“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