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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特定程序。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覆核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