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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萨非王朝(1502—1736)国王分配给职官的禄田。是当时实行的一种土地制度。国王把一部分土地分配给担任官职的部落贵族,贵族以土地的剥削收入作为俸禄。土地不得世袭,但有的可终身占有。收成根据传统习惯按土地、水、耕畜、种子、人工分配,农民仅可获得收获物的五分之一,至多不超过三分之一,并须负担各种徭役和捐税。提乌里制度的广泛实行,加强了封建土地国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