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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即“赔”。中国古代指对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的赔偿。如对欠负和非出举的负债的*违契不偿,唐律规定责令债务人备偿;对贼盗罪,唐律规定征收原赃还失主,如有不足,被害人得请求备偿;对杀伤罪,明、清律规定将杀人犯的财产断付死者家属,伤人致笃疾者将犯人财产的一半断付被害人作为赡养费;对侵犯财产罪,历代均有备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