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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帝国宪政会”。清末保皇派的政治团体。康有为为与清政府的*预备立宪相呼应,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12月9日在美国纽约《中国维新报》发表公告,通知海外一百七十余埠的保皇会在1907年旧历元旦改名为“国民宪政会”,并附简要章程二十四条,提出“上崇皇室,下扩民权”等政纲。曾向清政府请求立案,但未被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