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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合伙依法享有的使用和转让其名称的权利。名称是区别法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的标志。在我国,名称权的取得,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名称权转让时,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按照工商企业申请登记程序,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盗用、假冒他人名称造成损害的,侵害者应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