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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银行签章保证付款的支票。经支票发票人或持票人向付款银行申请保证付款,由银行于票面记载“保付”字样后,即将保付金额(即支票票面所载金额)从发票人的存款帐上划出,另立专户存储,以备随时支付。经银行保付的支票,银行成为主债务人,能保证足额付款。我国已于1989年4月1日起废止保付支票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