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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诉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原告或刑事案件的自诉人为提起诉讼而写的文书。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就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而言)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要求法院判决的事项(就刑事案件而言),证据和证人等。递交起诉状时,要按照被告人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