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汉语词典 >

外层空间法

外层空间法   wài céng kōng jiān fǎ

规定外层空间领域的法律地位,调整各国从事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活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称。各国对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促使外层空间法产生。1958年联合国设立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1963年12月13日在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各国在探索与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宣言》。此后联合国又于1966年12月通过《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简称“外层空间条约”)、1967年12月通过《营救宇宙航行员、送回宇宙航行员和归还射入外层空间的物体的协定》(简称“营救协定”)、1971年11月通过《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简称“国际责任公约”)、1974年11月通过《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简称“登记公约”)、1979年12月通过《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简称“月球协定”)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鲁ICP备19049252号-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