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旧称“告乃坐”、“告诉乃论”。某些犯罪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予以受理,不告即不理的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或者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或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时,其近亲属或检察机关可以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