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汉语词典 >

胶澳租界条约

胶澳租界条约   jiāo ào zū jiè tiáo yuē

又称《德租胶澳专条》德国在*胶州湾事件后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租借胶州湾的条约。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6日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与德驻华公使海靖(Edmund Heyking, 1850—1915)在北京签订。共三端十款。主要内容:德国租借胶州湾,租期九十九年;德军在胶州湾沿岸百华里内可自由通行;德国获得修筑胶济铁路权、铁路沿线三十里内地区的开矿权以及供应山东省各项工程所需用的人员、资本和器材的优先权。该条约使山东省成为德国的势力范围。



「胶澳」开头的词语:

胶澳盐区
胶澳租界条约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鲁ICP备19049252号-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