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过致资给
【拼音】:
【简拼】:
【解释】:
连动 逃犯经过其处,而予以指授道途,助其运致,并赠钱财物品,遂使凶人潜隐他所。《唐律·捕亡知情藏匿罪人》:“诸知情藏匿罪人,若~,令得隐避者,各减罪人罪一等。”△旧时法律用语。
【顺接】:给事黄门
【顺接】:口谐辞给 过致资给 救过不给 目不暇给 日不暇给 饔飧不给 利口辩给 人足家给
【逆接】:弃瑕忘过 担当不过 饰非养过 赵李经过 意望已过 腹痛经过 讳败推过 自新改过
【逆接】:过犹不及 过都历块 过不惮改 过阙下车 过快上涨 过桥抽板 过去未来 过江之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