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陈平宰社
【拼音】:chén píng zǎi shè
【简拼】:cpzs
【解释】:指 汉 陈平 微时为乡民祭社时分肉事。见《史记·陈丞相世家》。
指陈平分肉公平合理。后以此典比喻办事公平合理,有才干。陈平(?——前178年),阳武(今河南原阳东南)人,年少时家里贫穷,但喜欢读书,有理想抱负。有一次,乡里举行祭社聚会,祭社要用肉,祭社结束,祭肉就要分掉,大家推陈平主持分肉,陈平分肉很平均。街坊父老都夸奖说:“好,陈平分肉合理!”陈平说:“唉,将来假如我陈平有机会分天下财物,也会像分肉这样合理呀!”秦末,陈胜起义,立魏咎为魏王,陈平投魏王咎,为太仆(管舆马和马政),因说魏王不听,又受同僚排挤,离魏王,从项羽入关,任都尉(比将军略低的武官),不久,投刘邦,任护军中尉(尽护诸将)。楚、汉战争中,建议用反间计使项羽去谋士范增,并以爵位封地笼络大将韩信等,都被刘邦采纳。刘邦被匈奴围于平城(今山西大同市西北),他出秘计,使刘邦脱险。汉朝建立,他封曲逆(治所今河北完县东南)侯,历任惠帝、吕后时丞相,吕后死,陈平与周勃等人定计,诛杀吕产、吕禄等,迎立汉文帝即位,任丞相。此典又作“陈平分肉”、“社肉必均”、“陈平社”、“曲逆宰肉”。
【出典】:
《史记》卷56《陈丞相世家》2052页:“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呼,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
【例句】:
唐·杜甫《社日两篇》:“陈平亦分肉,太史竟论功。” 唐·张祜《忆江东旧游》:“岁储虽自乏,社肉必均秤。” 金·李俊民《即事》:“谁能宰似陈平社,那免悲如宋玉秋。” 元·马致远《女冠子》:“陈平宰社,买臣负薪,相如沽酒。” 清·计元坊《励志诗》:“曲逆方宰肉,一乡已称善。”
【顺接】:社燕秋鸿 社稷之器 社稷之臣 社稷生民 社肉分平 社会现象 社会存在 社鼠城狐
【顺接】:陈平宰社 鸡豚同社 亡国之社 董京白社 渊明逃社 朱丝萦社 原始公社 王修辍社
【逆接】:力作乏陈 一榻横陈 朝梁暮陈 水陆毕陈 胶漆雷陈 世远年陈 棋布星陈 贯朽粟陈
【逆接】:陈恒弑君 陈蕃一室 陈郎投辖 陈遗饭感 陈言老套 陈雷之契 陈宝雉鸣 陈雷胶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