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中医中药 >

中药学

> 各论 清热药应用注意事项

清热药应用注意事项

一、清热药品种繁多,性能各异,在应用时必须根据热证类型及邪热所在部位,选则相适应的清热药进行治疗。 二、清热药又必须根据兼夹病症予以适当配伍,如表邪未尽里热又盛,可配解表要同用;湿热者可配利水渗湿药;热盛里实者可配攻下药;热盛动风者,可配息风药、热入心包、神志昏迷者,可配开窍药;血热妄行者可配止血药;邪热伤阴者可配养阴药等。此外,如里热气血两燔,又可清气凉血相兼同用。 三、清热药必须中病即止,不可多服久服,以免伤阳;苦寒燥湿药又可能伤阴,应予慎用。 四、清热药应用时,必须视病情轻重及药物质地,斟酌用量,并注意用法。

返回目录 >> 《中药学》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鲁ICP备19049252号-39